行事曆

2009年11月9日 星期一

[公告]組織運作:敬邀您參加「工研院98年家庭日暨運動會攝影比賽」活動

工研院98年家庭日暨運動會於98年11月07日於清華大學運動場舉行,特舉辦同仁攝影比賽,希望透過同仁的相機,捕捉運動場上工研人力與美的精彩畫面,凡入選之攝影作品,並將運用於工研院未來各種形象廣告、文宣、簡介 .... 等。活動相關訊息如下:

■參賽資格:
1.工研院同仁(有工號者)均可參加。
2.可使用傳統相機(原始底片)或數位相機(500萬畫素以上),張數不限

■收件日期:98年10月23日 ~至11月13日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
■繳件方式及格式:
同仁可選擇「數位影像檔案上傳」或「相片列印輸出」方式參賽,作品規格如下:
1.數位影像上傳:
◎原始檔案須在500萬畫素以上,如獲入選者,事後再行繳交原始檔。
◎請將影像檔案另外存成較小(解析度72dpi、尺寸1024x768、350K以內)之jpg格式。
◎請先簽署「著作權讓與同意書」後再上傳圖片。(10月25日始開放上傳)
2.相片列印輸出:
◎須以4x6吋彩色或黑白相片方式輸出,繳件時請勿裝裱、格放、連作等。
◎請詳填【攝影比賽活動報名表】,浮貼於照片背面,未填寫完整者不予評審。
◎請傳遞方式至中興院區89館B100室陳風吟小姐,洽詢專線:17827
入選作品及參賽中獎名單將於98年11月底揭曉,並以e-mail方式通知得獎人。

■獎勵辦法:
1.入選獎:凡入選者,每張致贈獎金500元。
2.參加獎:由參加人中抽出幸運得主,贈送驛湛咖啡券。(獎金須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)

■參賽規則:
1.作品恕不退件,請自行保留原始檔案。
2.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之作品,並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,若有第三人對該作品提出異議者,工研院除取消入選資格並追繳稿酬,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,概與工研院無關。
3.入選得獎作品之完整著作權均歸屬主辦單位—工業技術研究院所有,得獎人保有姓名表示權,得獎人需簽署該作品之著作權讓與同意書,工研院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、公開發表、展示、發行及相關權利,均不另給酬金。惟工研院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,並無限制的使用複製品。
4.入選得獎作品如未交付原始底片、原始數位檔案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或有冒借、抄襲、拷貝、仿冒者,即取消入選或得獎資格。
5.本院不禁止同仁以做參賽作品參加其他競賽,但若參加其他競賽獲獎之作品衍生著作權問題,概由同仁自行負責。
6.參加比賽同仁,視同同意本簡章。若有未盡事宜,將於企業網公告,不另通知。

■聯絡窗口:行政處陳風吟小姐(分機17827)

活動網址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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